新闻中心
当前的位置:RFID电子标签主页 > 新闻中心 >
LNG车主需有电子标签才能加气
时间:2016-10-12
成都1千多位LNG车主们要留意了:从10月15日起,成都市会对没有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未粘贴电子标签的LNG车辆禁止加气了。日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三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成都市LNG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封闭运行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规定成都市会全面推行LNG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系统,并从2016年10月15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系统封闭运行。
《关于成都市LNG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封闭运行的通告》明确要求,成都市各LNG加气站、LNG气瓶检验站、LNG汽车车主都要遵循以下实施规则: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成都市LNG车辆不得予以加气;对成都市域外的LNG车辆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才可以加气。此举旨在加强全市LNG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LNG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成都市将为通告中行政区域内的LNG车辆免费粘贴电子标签,每个检验周期内免费提供一枚。LNG车辆所属行政区域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住址或注册地址为准。此次免费粘贴电子标签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0月15日,需要办理的车主可以到郫县南方燃气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私人车主:本人《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单位车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委托书。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3、LNG气瓶合格证、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关于成都市LNG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封闭运行的通告》明确要求,成都市各LNG加气站、LNG气瓶检验站、LNG汽车车主都要遵循以下实施规则: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成都市LNG车辆不得予以加气;对成都市域外的LNG车辆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才可以加气。此举旨在加强全市LNG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LNG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成都市将为通告中行政区域内的LNG车辆免费粘贴电子标签,每个检验周期内免费提供一枚。LNG车辆所属行政区域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住址或注册地址为准。此次免费粘贴电子标签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10月15日,需要办理的车主可以到郫县南方燃气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私人车主:本人《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单位车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委托书。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3、LNG气瓶合格证、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下一篇:IC卡和cpu卡的区别